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司理 宗庆后
近年来,,,,,,食物清静问题频发,,,,,,近期更是连出口食物也清静堪忧,,,,,,这甚至引起了国际媒体的关注。。。。。。
去年10月31日,,,,,,国务院常务聚会原则通过了《食物清静法(草案)》,,,,,,并有望在今年正式出台。。。。。。
《食物清静法(草案)》在建设危害评估机制、明确责任人、加大违法处分力度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希望,,,,,,但在电子羁系制度、治理机制以及清静标准等方面仍有缺乏,,,,,,需要加以修订完善。。。。。。
1、建议作废对食物行业的产品质量电子羁系制度,,,,,,修订为溯源羁系制度。。。。。。
《食物清静法(草案)》划定“国家对食物、食物添加剂和食物相关产品实验羁系码制度”,,,,,,实验该制度的目的是追溯每一自力包装产品的真实性。。。。。。但事实上,,,,,,导致食物清静问题的主要缘故原由是质料掺假、生产历程或流通环节缺乏控制等,,,,,,电子羁系系统关于消除这些问题并无现实助益,,,,,,因此实验电子羁系对增强食物清静意义不大。。。。。。
另外,,,,,,由于食物行业最小包装的产品数目重大,,,,,,实验羁系码对企业和消耗者都会造成经济压力。。。。。。为了实验该制度,,,,,,食物生产企业需要投入巨额资金举行装备刷新、设置人力、购置耗材。。。。。。据测算,,,,,,仅对某一单品实验电子羁系,,,,,,一年就将增添凌驾2000万元的本钱。。。。。。产品种类一多,,,,,,其本钱增添更是惊人,,,,,,企业难以遭受。。。。。。对消耗者而言,,,,,,除了需肩负生产企业不可阻止转嫁的本钱外,,,,,,若是要使用该羁系系统区分产品真伪,,,,,,还需支付种种通讯费,,,,,,这也不会是他们期待的计划。。。。。。
在食物行业实验电子羁系码制度,,,,,,是未经实践充分磨练的治理步伐,,,,,,现在纵然在蓬勃国家也没有先例可循。。。。。。为了维护执法的严肃性,,,,,,自己建议作废电子羁系码制度,,,,,,修订为更合理的溯源羁系制度,,,,,,即通过现行的商品条码制度、规范的食物标签制度等追溯每个产品的真伪。。。。。。
2、建议进一步理顺治理机制,,,,,,消除多头治理。。。。。。
在食物清静治理领域,,,,,,“政出多门、治理交织、责任不明”的征象恒久保存,,,,,,人们期待新出台的《食物清静法》能厘清关系,,,,,,分清职责。。。。。。而现在公示的《食物清静法(草案)》在治理机制上依然模糊,,,,,,保存职责不明的问题。。。。。。建议明确从“行政羁系”走向“法制羁系”的偏向,,,,,,制订、修改、完善与食物清静相关的配套规则,,,,,,从而形成以《食物清静法》为焦点的、完整的、协调的、顺应形势生长的食物清静执法系统,,,,,,构建一个协调稳固的法制羁系网。。。。。。
3、建议进一步明确食物清静国家标准的制订原则,,,,,,常设执法释疑机构。。。。。。
《食物清静法》是国家关于食物清静的基本法。。。。。。作为“基本法”,,,,,,所划定的食物清静强制执行标准不可太细太多,,,,,,不可能对每一小类都制订标准,,,,,,这不切相助为一部大法的制订原则。。。。。。建议只就食物大类制订指导性标准;;;;;只就食物中对人体康健真正有危害的要素,,,,,,如重金属、致病微生物、农药残留等指标作为强制执行内容,,,,,,而不涉及食物中与康健无直接关系的其他质量要素。。。。。。由于随着新产品看法、科技的日新月异,,,,,,标准定得太细,,,,,,不但会使企业产品立异受到约束,,,,,,同时执法的修订调解也被迫频仍举行。。。。。。
现在许多标准保存差别的明确意见,,,,,,经常造成企业和羁系部分之间爆发争议。。。。。。由于标准权威诠释机构的缺失,,,,,,当争议爆发时,,,,,,企业的正当权益经常无法获得包管。。。。。。建议应对标准制订部分的责任加以明确,,,,,,要求设立一样平常诠释答疑机构,,,,,,认真相关宣贯诠释事情。。。。。。
4、建议修订完善磨练标准。。。。。。
在食物清静制订统一的国家标准条件下,,,,,,磨练标准也必需实时修订。。。。。。现在草案中“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”制度不尽合理,,,,,,而在实践中此划定也并未严酷执行,,,,,,建议删除。。。。。。
“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”的理由是由于微生物漫衍的不匀称性导致检测效果的无意性大,,,,,,重现性差。。。。。。这一说法自己是不科学的。。。。。。建议通过划定须要的取样要领、平行试样数目及空缺比照试验等磨练规范,,,,,,使重现性抵达检测效果可以复检的要求。。。。。。别的,,,,,,现在各级检测机构专业水平狼籍不齐,,,,,,不可阻止会泛起检测误差问题,,,,,,当“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”被个体居心叵测的整体或小我私家使用时,,,,,,企业的正当权益基础得不到包管。。。。。。
5、建议国家“抓小放大”,,,,,,更合理分派政府羁系资源。。。。。。
政府经由长时间实验“抓大放小”政策,,,,,,取得显着效果。。。。。。现在看来,,,,,,大企业已经普遍步入治理严酷、重视质量的轨道;;;;;而缺乏规范治理,,,,,,保存清静隐患较多的是小型企业。。。。。。
针对上述特点,,,,,,建议政府适时调解政策,,,,,,从“抓大放小”向“抓小放大”转变,,,,,,将有限的治理资源运用到最要害的地方。。。。。。关于大型食物企业,,,,,,政府部分只需对其最后的效果举行羁系,,,,,,着眼于提出要求而不划定详细步伐,,,,,,勉励大企业凭证公认的科学要领,,,,,,团结自己的特点生长行之有用的手段。。。。。。
关于小型食物企业和手事情坊,,,,,,建议政府加大强制执行力度,,,,,,制订有针对性的、简朴有用的生产治理制度,,,,,,资助他们提高质量治理水平,,,,,,从而包管食物清静。。。。。。
附:对《食物清静法(草案)》一些详细条文的意见和建议
条文原文意见、建议及理由
第二条(一) “食物生产和加工(以下称食物生产),,,,,,食物流通和餐饮效劳(以下称食物谋划);;;;;” 建议:作废“食物谋划”的统称。。。。。。凭证其详细划定的适用工具,,,,,,改为 “食物流通”、“餐饮效劳”或划分表述。。。。。。
理由:食物流通和餐饮效劳在业态上有很大的区别。。。。。。应区分两类业态的相同与差别情形,,,,,,制订详细适合的治理划定。。。。。。不宜简朴的合并为“食物谋划”而一律接纳统一的制度或标准。。。。。。
第六条 “有关食物行业协会应当增强行业自律,,,,,,……” 建议:修改为“有关食物企业应当肩负响应的企业社会责任,,,,,,……”
理由:
• 宣传、普及食物清静知识等事情不是行业自律的内容,,,,,,而是食物企业禁止谢绝的部分社会责任。。。。。。
• 行业自律的主体是企业,,,,,,而不是行业协会。。。。。。
• 现在的行业协会并无能力肩负上述责任。。。。。。